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腩潮鲜分享——餐饮合作合伙人有多重要

半年前一个夜里,一个做餐饮的朋友发微信找我借1万元,说周转三个月,到时一定准时还。我问他是不是店里出了问题,他说是,前阵子和合伙人闹翻了,自己创办的餐厅如今不但净身出户,还准备卖老家的房子去还债。 

我很是心疼,一家生意红火的店开起来,现在却得到这样的消息。

后来才知道,这位朋友也是当时资金短缺,情急之下才找到的合伙人,并且让她占了大股。万万没想到自己投钱还出技术,结果竟如此“狗血”。餐饮辛苦十余载,倾家荡产就一晚。

他也终于知道找对合伙人有多么重要,找错人就是引狼入室。难怪有餐饮朋友大呼,比起找对象,找合伙人要难100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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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钱就合伙,会有多可怕?

餐饮人为什么选择合伙呢?在腩潮鲜近日针对餐饮合伙的一项问卷调查中,我们看到大部分的餐饮人是因为“资金不足”而选择合伙。

百分之四十三的人合伙是因为资金不足,百分之二十的是因为经验不够,百分之十四是能力欠缺,百分之二十三是其他。

腩潮鲜认为,确实,开餐厅如果没有现金流那是要命的,房租、人工、水电、食材……店开门要钱,关门也要钱。从筹备项目到装修快完工,我朋友需要的周转资金迟迟没能到位。

先是托关系找到三四个小型投资公司的代表,可人家不感兴趣;又拜访了几位餐饮界大佬,可大佬说业务不相关;找银行贷款,不肯批……终于你可能通过几层朋友关系找到了一个老乡,最后这位老乡答应投资180万,条件是占大股。

大部分餐饮人是比较单纯的,他们的想法很简单“只要餐厅能赚钱,少占点股也没关系”,相信朋友这想法和大多数餐饮朋友一样。于是他没多想马上就答应了合作条件,并风风火火开展了工作。

可是谁能料到接连三个月的亏本,让两人关系急速恶化。合伙人不仅暴露了不懂经营、不讲道理等N多弱点,最糟糕的还是家族有黑道背景。朋友遇上这恶霸合伙人,也是日了狗了,最后落得个有店不能进,有冤没处申,的下场。


腩潮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经营通过自己的合作商发现,其实所有的合伙人都不一定能走到最后,但是想要愉快合伙,前提就是要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对方,对其背景、性格、能力等摸清楚,在确保彼此是互相坦诚的情况下才能做决定。否则因为“缺钱”而匆忙搭起来的伙,能让人快速合伙,也能让人倾家荡产 。

另外,匆匆忙忙找合伙人还有致命的一点,就是大家在一起的“动机”往往都太过于赤裸裸,直奔“分钱”而来,虽然这本身并没有错,但是这种并非为了彼此的理想或信任而彼此鼓励、支持,最终很可能就像那位朋友一样,落得人财两空。

找对象也是一样,物质固然重要,只是冲着钱来的,你敢要么?

百分之五十七的人合作看中对方人品,百二分之十三看中对方三观,百分之十五看中工作态度,百分之八看中才能,还有百分之七看中其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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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业太庞杂,互补型合伙更重要

大家都知道,找恋人一般有两种类型,一种是相似型,一种是互补型。

相似型是两人成长背景、兴趣爱好等的相似,彼此投缘、彼此了解,你说了上半句他就接到下半句;而互补型则是彼此在性格、技能上的相反相成,各有优势,各有劣势,你喜欢吃鱼头他喜欢吃鱼肉。

而如今的餐饮业已经成为极其考验综合能力的行业,毫不夸张地说,它是个横跨第一、二、三产业的行业。你建个养殖基地,是种植业、水产养殖业;装修个餐厅,是建筑业;而餐饮本身,又属于复杂的服务行业,如今又加入了来搅局的互联网。

面对一个这么庞杂的体系,如果你和合伙人擅长的领域是重叠的,那么很多事情可能都推动不了。

我身边有不少认识的人,就经常上演着“相似型”合伙的悲剧。

王芳是资深的互联网营销高手,两个拍档则是媒体界的活跃分子,三人因为志趣相投,合伙开了一家互联网快餐店,于是三人各显神通,最终在页面设计、海报宣传、媒体推广等做得有声有色。

 

然而一旦面对采购、财务、产品等这些餐饮最根本的要素时,三人却都不懂,只能将其寄托在一个聘请的大厨身上。最终他们精心打造的的餐厅,栽在了“食品安全”四个字上。去年夏天因为酱料食材储存不当,一些外卖顾客食用后上吐下泻,到医院均被查出食物中毒。 

在媒体、广告行业,王芳三人都是人才,可是合起伙来,却成了餐饮界的大“文盲”,真是悲剧。


所以说,对于很多餐饮人而言,“互补型”合伙人才远远胜于“相似型”。你有资金,我有厨艺;你有客源,我有管理能力;你有场地,我有才能……互补性的合伙人在一起,才能实现1+1>2,让彼此的优势实现最大化。


为讲情面忍忍忍,最终却不能再当兄弟

腩潮鲜觉得,“亲兄弟明算账”这句话我们都知道,但其实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很难做到,哪怕白纸黑字有着明文规定,实际上操作起来,当事人也是多番顾虑。

兄弟掌管着厨房,食材采购一天天缩水,怕影响感情,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;

哥们安插一位新同事,你看着不灵光也不勤奋,怕影响感情,你忍着不说;

合伙人有想法开会不直说,回去让老婆打电话来做决定,你不赞同但也只能答应……

为了避免兄弟不和,你忍受着同床异梦。可是“千里之堤,毁于蚁穴”,等到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时,你想救都救不回来了,最后店开不下去,兄弟也做不成。

电影《中国合伙人》中有一句经典台词:“千万别跟丈母娘打麻将,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。 ” 说得有几分道理,并且在很多餐饮人身上验证。

合伙中最怕遇到什么合伙人,腩潮鲜通过自己的加合伙合作商调查发现,百分之三十五是顾及情面不敢把问题拿到台面,百分之二十怕退出机制不明确,导致退股一堆麻烦事,百分之十五是合伙人总让后宫参政,百分之十五是合伙匆忙不了解对方背景,还有百分之十五是其他。

当然,情况并不绝对。吉祥馄饨董事长张彪,在说起他们校友三人合伙的时候,就很让人羡慕。20年前决定合伙时,他们就立下数条“帮规”:

1.所有的决定必须2:1才能通过,当然,3:0更好;

2.所有的决定必须当场表达,不能说“回去再考虑”,三人的老婆和家人不能“参政”;

3.三人中如有直系亲属进入公司工作,必须告知另外两人并且征得同意;

4.手机费、汽油费等所有私人费用一律不能报销;

5.不管谁做老大,另外两人必须要支持他。

难得的是,这些规定20年来未曾变过。张彪说他们一直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,从未红过脸。我们可以相信,一个小小的馄饨店能发展到今天2000家门店的规模,也一定与他们合伙人之间明确的规定、稳定的关系分不开。


因此,一句话否定与好友合伙做餐饮,也失之偏颇,重点还是要看彼此之间是否有足够的契约精神。


“比起磕过的头,我更相信签过的合同”

腩潮鲜通过多年餐饮经验觉得,合伙人之间的承诺就好比爱情一样,没有人能保证天长地久,所以提前做好股东退出机制,非常有必要,就像相声演员曹云金所说,“比起磕过的头,我更相信签过的合同 ”这句话看似无情却更有道理。

文章开头我那位朋友作为创始人被迫退出,并负债累累的狗血案例,就是因为双方没有签过退出合同,最终他被恶霸合伙人逼到不但无条件出让商标所有权,还要赔付开业以来的损失。尽管可以走法律程序,可是半年来他早已耗尽人力财力,哪还有精力有钱财去打官司。

腩潮鲜之前报道过一对经营面馆的闺蜜合伙人也是如此,两人因为出现矛盾吵着要散伙,一个坚持继续经营,一个要退股。结果,在补偿金额方面出现了分歧,但因为当时是口头协议,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文字保存,退股怎么分,接手赔偿金怎么算,都协商不成功。

最后,两人提出一人经营一天的面店,收益多少归自己,其他的费用一律平摊……闹到这样,敢问餐厅还能有救?闺蜜日后还能再见面?


永远不要抱着“哥俩好”“姐妹情深”的念头,就决口不提退股的事。不敢丑话说在前,最后那才闹得人仰马翻,先小人后君子,才是合伙正确的做法。

结 语

合伙的初衷、合伙的目的、合伙人的关系……合伙考验的不仅仅是能力、眼界,更是人性。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,开餐厅也怕找错搭档。可惜,人性往往是经不住考验的 , 要想合伙能长久,契约和契约精神必不可少 。

不知道你在餐饮创业中,是否有过合伙经验,和合伙人又是否愉快相处,欢迎留言分享。